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动物福利,保障生物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