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第二章 合同指导和服务第七条有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可以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当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