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可以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当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