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不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相关有权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