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考古发掘第二十二条有效考古发掘工作结束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发现重要遗迹需要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及时调整工程设计、建设方案。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