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资料、实物和场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