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和研究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