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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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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第三十三条

有效

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和研究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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