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行政执法监督应当遵循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分级实施,坚持实事求是、合法公正、程序正当、违法必究,保证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