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工作,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