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第三章 行政保护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经营者增强商业秘密管理意识,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