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本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采取自行协商、行政裁决、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鼓励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构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线上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