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办法所称代表议案,是指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事原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