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施工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设施情况。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地下燃气管道线路图纸和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