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安阳殷墟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方便公众监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