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中,应当充分发挥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党政高参、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

发挥河南省老区建设基金会等社会公益平台作用,为革命老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