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和红色资源的保护传承工作,将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建设、改造、提升革命博物馆、革命纪念馆等场馆,支持革命遗址、旧址和烈士陵园的修缮养护。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革命博物馆、革命纪念馆等场馆和烈士陵园的改造提升,以及革命遗址、旧址的修缮养护等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应当向革命博物馆、革命纪念馆的改造提升和革命遗址、旧址的修缮、养护倾斜。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