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工业垃圾、建筑垃圾中非有毒有害垃圾,应当在市容和环境卫生部门规定的地点排放,或者委托专业环境卫生作业机构有偿清运。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