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自治县境内浑江流域水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维护和修复流域生态功能和生态平衡,保障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