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体育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相关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根据授权,负责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