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社会组织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社会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