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社会组织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