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第三章 内部治理第十三条有效社会组织可以根据规模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不得由理事、理事的近亲属或者社会组织财会人员兼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