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设计施工,露天开采每年测绘一次采场平面图和剖面图;井下开采每季度测绘一次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集体、私营和个体矿山没有测绘力量的,应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定期地质测量。相邻矿山之间应按有关规定留出安全隔离矿柱,禁止越层越界开采。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