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三章 车辆管理第十一条有效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挂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2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