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通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和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若干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邀请有关驻本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每次会议列席范围由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