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第二十七条已修改质询案未作出答复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该质询案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