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旅游产业促进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景区随地吐痰、便溺或乱扔杂物,擅自攀爬旅游设施或进入景区明文禁入区域的,处200元罚款;折踏花草的,处100元罚款;随意毁坏树木的,处毁坏树木市场价格5倍罚款。地方法规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