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