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第三章 通行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符合绿色通道通行规定的货运车辆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通行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