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八条有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事务,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指定、委派、撤换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非法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集资、收费、罚款和摊派,以及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