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并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财务制度应当明确规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理事、经理的财务权限和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每年定期向本社成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本社成员监督。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