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人才支撑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引导乡贤回归、青年返乡和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完善农创客扶持政策,加强对经营管理人才、法律服务人才、农林牧副渔技术人才、电子商务人才、文化旅游人才等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搭建乡村振兴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利用技术、资金、资源等优势服务乡村振兴。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