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治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标投标等工作中,依法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作为技术参考。鼓励社会团体通过自律公约等方式,推动团体标准的实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