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绿色建筑项目示范、产品展示、技术交流、设计竞赛等形式,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引导公民增强绿色发展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绿色建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并有计划地对绿色建筑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的宣传培训、技术推广等活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