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将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绿色建材和绿色施工等内容纳入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绿色建材进行检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建筑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绿色建筑主要技术措施。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