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二条有效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绿色建筑等级标准、绿色建造方式、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等要求进行设计,编制绿色建筑设计说明。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