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第四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第二十九条有效发生动物疫病时,各级人民政府、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