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方案,推动与北京市、河北省联合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本市支持和鼓励动物饲养场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