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非救护车喷涂救护车标志图案或者安装救护车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