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第六章 航运营商环境建设第四十二条有效引航机构应当完善引航服务规范,公开收费标准,为进出天津港口的船舶提供高效、安全的引航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