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第三章 智慧创新发展第十八条有效本市培育和发展港航领域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依托天津港云数据中心,建设港口数据信息枢纽,加强港航物流信息资源集成,促进数据信息开放共享,推进信息化与生产、服务、管理各环节的融合。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