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第十条有效本市统筹优化临港产业布局,推动构建现代化临港产业体系,支持临港装备制造、粮油精深加工、海洋装备等优势主导产业和新能源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配套设备等新兴制造产业创新发展,打造港口枢纽经济。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