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乡村民宿诚信体系建设,归集、整合乡村民宿信用信息,依法纳入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根据乡村民宿信用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乡村民宿实行重点监管,情节严重的依法实行联合惩戒。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