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乡村民宿工作人员发现住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一)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其他可疑物品的;

(三)具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