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范和制度。采血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采血使用的器材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次性用品,且用后必须按规定处理。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复检,其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