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奖励惩戒第四十四条有效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依照规定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每年重阳节的次日为本市养老护理员日,开展优秀护理员表彰活动,提升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定期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对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支持优秀养老护理员参加各级各类相关先进评选。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