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医养结合机构的基本医疗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各级医疗机构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医疗照护、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工作。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