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扶持保障第三十二条有效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用房或者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提供给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运营,具体办法由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无偿提供给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优先优惠保障本辖区内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