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省、市(州)、县(市、区)红十字会的权力机关是同级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依法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至少有一人为专职。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受监事会监督。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