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节 上诉第六十三条有效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和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共同派员出席第二审法庭。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出席第二审法庭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派员出庭通知书》,载明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人员的姓名、法律职务以及出庭履行的职责等。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