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询问应当个别进行。检察人员在询问前应当出示工作证,询问过程中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被询问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7月1日